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
致福井喜代志先生南京宁海路5号
日本帝国大使馆二等秘书1937年12月17日此信作者放在了12月16日的日记中。
南京
尊敬的先生们:
昨天下午总领事冈崎胜雄先生指出,从法律角度来看,国际委员会的存在是没有根据的。我们认为有必要对此问题作出若干说明。
我们从未放弃寻求某种权力,与日本当局进行政治上的合作。我们需要指出的是,1937年12月1日,南京市政府马市长把城市在特别时期的几乎所有管理职能都赋予了我们,这其中包括管理警务、看管公共机构、消防、管理和支配房屋住宅的权力、食品供应、城市卫生等。1937年12月13日的上午,贵军获胜进城的时候,城市的管理权在我们的手上,我们是唯一尚在运行的机构。当然,我们所获得的权力不能超出安全区的界线,而且我们在安全区也无权享有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