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斯宾塞[104]认为,道德意识的基本特征是某些感觉和感情控制另一些感觉和感情。在最原始的社会群中,对直接满足欲望的最主要抑制是害怕同伴发怒。当在战争中某人由于特别的力气、技艺或勇敢而成为首领时,他就煽起最强烈的畏惧,达到一种比先前更决断的抑制。首领的地位确立了,对他的侵犯和不忠就被视为更大的罪恶,也就是说,政治的抑制开始区别于相互畏惧的较不确定的抑制。同时对鬼神的迷信也在发展,死者的幽灵被认为能够损害生者。于是生长起另外一种对直接满足欲望的抑制——一种冒犯了鬼神就要得祸的观念所构成的抑制,而且由于政治首领地位的确立,死去的首领的鬼魂是特别使人敬畏的,这就开始产生了优越的宗教抑制形式。这三种不同的抑制形式一方面加强着血族的抑制和鼓励,另一方面也相互加强。它们都包含有为了更长远更一般的利益而牺牲直接的特殊利益的意义。
而且,如果一个社会团体内部有许多相互的侵犯,它向对外团体的侵犯就不可能成功。当统治者的权力渐渐多得更强大时,他就禁止内部的相互侵犯,并对不从施以惩罚。而这种政治的抑制又马上得到宗教抑制的支持。对死去首领的灵魂的恐惧也导致了一种对首领惯常下的命令的尊敬产生,这些命令最后获得一种神圣性。随着社会日益进化,抑制也进一步发展,直到逐渐形成一种民法的体系,违反它的行为将遭到社会的反对,并视之为使神发怒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