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再把稀里糊涂的流浪汉向前带到了1985年,并且让他加入了他们的“时间旅行特种部队”。有一次,为了完成一个特殊任务,上级派他飞回1970年,化装成酒吧老板去拉一个流浪汉加入他们的特种部队。
故事很简单。故事很复杂。
只所以说简单,是因为这个故事从始至终就只有一个人,只有主角自己。小女婴是他,小女孩儿是他,女孩爱上的上流浪汉是他,女孩儿生下的孩子是他,酒吧老板是他,所有在故事中出现的人,都是他自己。
只所以说复杂,是因为一个人在不同时间线,不同空间的转换中,竟然形成了这样一个完美的故事。
故事用一句话可以说明:这是一个自己睡了自己,并且使自己怀孕后,生下自己的故事。
最初看到这个故事时,我曾经在几天内都震惊的睡不着觉,为作者的脑洞和逻辑能力表示了深深的拜服。但故事只是故事,虽然震惊了好几天,但过去后,也就渐渐的遗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