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自己回去。”我站起来盯着地面说,用力揉搓长裤上的污迹,直到手指发白。
“随便。跟你的小朋友们聊得好吗?”他四处张望。
我没有回答,握紧拳头,感觉血液向头部涌去。他们不是我的朋友。他们只是孩子而已,十一二岁的小孩子,而我已经二十二岁,即将大学毕业。在城市里,我有我的朋友和骄傲,那里,没有人拿我当孩子看待,把我安排在一桌儿童中间,在我的高脚杯中倒满甜甜的苹果汁而不是白葡萄酒;在我走入餐馆的时候,服务生会殷勤地接过我的外套叫我一声“先生”,若不小心将通心粉掉在长裤上,我的女伴会温柔地用湿巾为我擦去污迹。我是成年人了,我想要成年人的话题,而不是在乡村宴会中被当作学龄前儿童对待。
“去你的!”我终于说,然后头也不回地走掉。
那年,我二十二岁。
我努力睁开眼睛,天色已经完全暗了,屋子中满是街对面脱衣舞俱乐部的霓虹灯光,起居室里只有电脑屏幕闪闪发亮。我揉着太阳穴,从沙发上缓缓坐起,端起咖啡桌上的半杯波旁威士忌一饮而尽。这是本周第几次在沙发上睡着了?我应该上网查查,四十五岁的单身男人,在周日下午窝在家里独自上网,直至进入一场闪回童年梦境的睡眠是否有益于身心健康?头痛告诉我不必打开搜索引擎就能知道:这种无聊的生活在谋杀我的脑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