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史之唯物辩证法的研究,到了范文澜先生所著编的《中国通史简编》才由初期的创造而开始走进了成熟时期。范先生对于中国旧学是一位博通的学者,而对于唯物辩证法又有深刻的研究,所以由他来领导这个研究工作自然是最合适的了。这部书,对于史料,除了正史之外,以至文集笔记,都尝博观约取;所用的文字,又是由浅入深,使读者易于领悟。每章后,又附有提要,非常易于领悟,绝无公式化,使人如入五里雾中的毛病。称之曰“简编”可谓名实相符。[40]
此外,作者还评论了吕振羽、翦伯赞的史学研究。这些评论,颇多中肯之言,显示出作者不凡的史识。
综观这个时期的中国史学史的研究与撰述,似可得到这样几点认识:
第一,梁启超提出撰写中国史学史的问题之后的20年左右,涌现出了一批专论、综论、讲义、专著,可见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已被史学界所认同。
第二,这时期出现的一些著作,大多带有草创阶段的特点,即开创性与幼稚性并存。就幼稚性而言,它们对于时代与史学的关系和某一时代之史学的特点以及史学的社会作用和史学发展的规律涉及甚少。
第三,这个时期的著作,提出了一些值得重视的积极成果,如蒙文通之重视哲学与史学的关系、重视史学流派的考察;周谷城着意探索史学进化的历程;金毓黻在吸收古今史家论述之成果的基础上,力图把史学的源流、义例、发展及趋势撰为一书,并在书中提出什么是史学、什么是史学史,以及关于史官、史家、官史、私史、撰史、论史之区别的种种见解等,虽也有可以商榷之处,但对推进中国史学史研究是有参考价值的;顾颉刚关于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中期的“当代中国史学”的考察,以及周、齐二文所论,更加紧密地把史学史的研究同现实的社会与史学结合起来,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这些成就的取得,是值得珍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