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扩大开支的原因外,还有一个同样有强制性的原因,即必须投票赞成一切为了地方的补助金。任何议员都没办法反对这种补助,因为它们同样反映着选民的迫切需要,因为每个众议员只有同意同僚的类似要求,才有条件为自己的选民争取到这种补助金。
上面提到的第二种危险,议会对个人自由的限制会不断增加,虽然看起来不那么明显,却是十分真实的。这是大量法律——这种真正的限制性条款导致的结果,议会认为自己有义务表决通过,但是由于群体眼光短浅,所以,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对结果完全不能预知。
这种危险不可避免,即使在英国这个提供了最通行的议会体制、议员给了其选民最大独立性的国家,也无法避免这种危险。赫伯特·斯宾塞在一本著作中曾指出,表面自由的增加必然伴随着真正自由的减少。他在《人与国家》一书中又谈到了这个问题。在讨论英国议会时,他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自从这个时期以来,立法机构一直遵循着我指出的路线。迅速膨胀的独裁政策不断地限制个人自由,这表现在两个方面。每年都制定了大量法律出来,对一些过去公民行为完全自由的事务进行限制,强迫公民做一些过去他可做可不做的事情。同时,日益沉重的公共负担,尤其是地方公共负担,可以根据公民的收入相应减少他们可以自由支配的收益份额,增加公共权力,意味着公民根据自己喜好花销的份额减少,进一步限制了公民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