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代文化对三代政治沿革的促进作用
先秦文化的“化成”作用首先表现在对国家统一性、稳定性的促成作用上。
我国上古文明的进程是与国家机构不断健全等级关系以及氏族传统不断削弱密切相关的。国家建立之初,王权是进步的因素。虽然当时王权是通过神权发挥作用,但巫术神权的着眼点是维护王权,这在当时是向前的进步的力量。夏初“益干启位,启杀之”,启倡言“恭行天之罚”,借神权诛杀反抗他继位的有扈氏;商中期盘庚借神权否定族众的“协比谗言”,下决心为国家的利益“震动万民以迁殷”,这都是神权文化维护国家秩序稳定的有力例证。夏商各自几百年的统治,“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除了武力的征服,神权起着无可替代的凝固作用。据《书·盘庚》记载:盘庚动员族众“百姓”迁殷时说:“古我先后,既劳乃祖乃父,汝共作我畜民。汝有戕则在乃心,我先后绥乃祖乃父;乃祖乃父,乃断弃汝,不救乃死。兹予有乱政同位,具乃贝玉。乃祖乃父,丕乃告我高后曰:‘作丕刑于朕孙。’迪高后丕乃崇降弗祥。”(大意说:我们先王,感谢你们祖先的勤劳,让你们做我们的臣民。你们现在有异心,我天上的先祖告知你们的父祖,你们的父祖要抛弃你们。你们的父祖对我们先王说:“给我的子孙大的惩罚吧!”所以我们先王就降给你们灾害。)有研究者指出,“(商代)王朝频频举行内祭外祭,众神祁祁。就诸神性格言,除超自然神上帝和其他天上诸神……先祖先王神……还有少数远公神……另又有一些神名……恐怕不少并非商人固有信仰中的神,有的当原属其他雄族的强神,其融入商王朝祀典,有臣服或盟结各地雄族,委其诚心的功利作用。”[18]这是很正确的。宗教在当时是人类思维发达的标志之一。当时对上帝祖先神的绝对服从是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商人以神和祖先的等级来维护现实的等级,以神和祖先的联盟来维护它和诸多方国的联盟,应该说是最有力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