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课程内容的选择方面,有学者认为,课程内容的取舍受制于培养目标和教育对象的不同。也有学者守建议从职业活动的需要和受教育者个人生存发展的需要的角度考虑课程内容选择。另外姜大源认为,“不论选择什么样的课程内容,它都必须构成严密的内在结构”[24],“行动体系课程的内容编排则是一种串行结构”[25]。而职业教育课程如何摆脱学科体系的束缚,如何选择、组织、改造并建立职业教育的特色课程,是我国职业教育实践长期努力解决的问题。
针对我国职业教育课程内容存在的“重视原理,缺乏应用性”“过于关注客观需要,忽视了人的发展”等问题,国家通过政策对职业学校的课程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多个文件中明确指出要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的衔接。[26]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为了在职业院校推行双证书制度,国家在多份政策文件中提出了职业院校的课程内容应与职业资格标准相适应或相衔接。2004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要做好职业资格认证与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的对接服务,加强专业教育相关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相互沟通与衔接,教学内容能够覆盖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要求的专业,学生技能鉴定可与学校教学考核结合起来,避免重复考核。”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指出,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进而“推进职业学校专业课程内容和职业标准相衔接”。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首次提出要建立国家职业标准与专业教学标准联动开发机制,为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的衔接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