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物理世界的公民已逐步走入数字世界,这是物理世界经过数字化映射的结果。人类在物理世界的所有活动都会在数字世界中表现出来,社会形态将被智能化信息技术重塑,每个人都会被契合其个性化需求的信息所环绕,物理世界的治理需要在数字世界同样存在,因此“数字公民”应运而生。
“数字公民”是每个公民在数字世界中的“副本”。通过信息技术手段代表公民在数字世界中参与各类活动、行使各项权利、承担各种义务。在不改变现有政府条块化纵向治理体系基础上,进行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体系软重构。
数字公民理念的实践将通过构建从百姓需求出发,由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的、自下而上的公共服务创新体系,协同政府自上而下的治理体系形成合力,实现从政府单一主体的管理模式,走向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数字公民的诞生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激发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通过公民对社会的贡献,最终实现社会治理的共治、共创、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