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说姓苟,就能断定他一定是苟富贵。苟富贵是金城建筑公司的老板。此人很有来头,前年修建世纪广场,于又川本已稳操胜券,没想到快到投标时,却从金城杀来了个苟富贵。时任边阳市长的高中信言称省上某领导要把世纪广场的修建交给苟富贵,最终使招标走了个过程,苟富成轻而易举的就把活儿揽走了。后来,众说纷纭,说苟富成本是高中信的关系户,高中信为了掩人耳目,打着省上领导的旗号,把工程给了苟富贵。还有一种说法,说苟富贵真的是省上一位领导的亲戚,是个很有来头的人物。但,不论怎么说,苟富贵在世纪广场上是赚了大钱,因为他按标底接了工程,而实际付款时又因部分地方做了微调而追加了不少资金。
对于苟富贵此人,刘国权谈不上有什么好感,也谈不上有什么恶感,他只是一个很圆滑和生意人,仅此而已。过去,他老是到高中信的办公室里跑,见了他也不忘热情地打一声招呼,从没有经济上的交往,因而,也就不可能有更深层次的交往。现在他想与他作更深层次的交往,本也无可厚非,生意人嘛,本来就是以利益为重,这说明他的政治敏感性很强,也表明社会舆论已倾向他了。但是,他的钱却不能收。他送钱的目的,无非是想把步行街的活儿揽过去,收了他的钱,就无法向于又川做交待了。钱是个好东西,钱又是个烫手的东西,该收的就收,不该 收的绝对不能收。退,还是退给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