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李嘉诚在繁盛的工业区——北角购地兴建一座12层的工业大厦。1960年,他又在新兴工业区——港岛东北角的柴湾兴建工业大厦,两座大厦的面积,共计12万平方英尺。李嘉诚虽吃准了房地产的乐观前景,仍采取谨慎入市、稳健发展的方针,他没有走捷径——预售楼花,而是将之作为出租物业。
卖楼花是霍英东于1954年首创。他一反地产商整幢售房或据以出租的做法,在楼宇尚未兴建之前,就将其分层分单位(单元)预售,得到预付款,即可动工兴建。卖家用买家的钱建楼,地产商还可将地皮和未成的物业拿到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真可谓一石二鸟。
继霍英东后,许多地产商纷纷效尤,大售楼花。银行的按揭制度进一步完善,蔚然成风。在这种方式中,用户只要付得起楼价的10%或20%的首期,就可把所买的楼宇向银行按揭。银行接受该楼宇作抵押,将楼价余下的未付部分付给地产商,然后,收取买楼宇者在未来若干年内按月向该银行付还贷款的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