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这个原因,我将选择继续讲道德根源,即使在与当代内在论理论的联系中,即使关系到最严厉的那种祛魅类型。我将试图公正地对待差别,不陷入根本没有缝隙的连续性图景中。但是,考虑到所有的事情,我认为这种危险在我们的时代是较轻的一种。
如果我们回到表达性问题,我们就能看到,一种重要的非连续性是我们时常感到自己不如我们的先辈更有表达力。我在第一章提到,人们如何不知所措地说,什么支持着对人们权利的尊重感(第一章第一节),后来提到(第一章第四节)传统的框架如何对我们来说成为有疑问的,我们的表达在多大程度上是探索性的。艾丽斯·默多克为显然很多出自柏拉图的观点辩护,强调善是某种“非描述的和难下定义的”东西。[4]
而且它也以这种方式出现,即准予的想象和故事在我们的时代起作用。其中某些最强有力的,在许多现代人所抛弃的宗教和哲学学说中有自己的根基。人们或许不能替代原初支持它们的神学的或形而上学的信念。但是,想象仍旧激励着我们。或许更好,它们继续指向某种对我们来说仍为道德根源的东西,某种对它的沉思、尊重或爱能使我的接近称之为善的东西。刚才提到的,默多克关于“‘善’的支配力”的理论,是一个恰当的例子。今天无人能接受柏拉图作为关于宇宙样式的关键说明的理念形而上学。至善作为太阳的想象,我们据此能清楚地看事物并具有不带偏见的爱,对他却还起着关键的作用。它有助于规定注意和欲望的方向,他相信只通过这点,我们就能成为善的。[5]